近日,河南新蔡縣消費者通過網絡平臺反映:共享設施國家政策允許,綠色出行,便民出行,緩解交通擁堵,城區內的共享單車,政府允許運行,想必也是合法合規的,也是為了方便群眾出行,這點給政府點贊,從騎行效果來看比營運三輪,出租車便宜,方便,快捷,高效,可就這一惠民的好政策為啥最近突然沒有啦? 
1月6日,新蔡縣對此公開回復:我們已責成新蔡縣城管局進行調查處理?,F在將具體情況反饋給您: 目前,我縣共有四家共享電動車公司,總計在我縣城區投放共享電動車2500余輛。因各公司安排的管理人員較少,造成的車輛亂停放問題突出,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。近期,城管局對相關問題開展了集中治理,暫停了城區共享電動車運營,要求立即整改。待整改到位后,各公司的共享電動車運營即可恢復。 新時代消費網溫馨提示: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,除了向行政機關投訴之外還可以通過新時代消費網“我要投訴”欄目及關注“新時代消費網”VX公眾號在快速投訴欄目進行在線投訴,我們將聯手消費者維權組織竭誠為您維權。(來源:新時代消費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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